电商与直播行业的命根子是第 35 类 3503 群「为他人推销」——不管你是开平台、做代运营还是直播带货,商业模式本身就是「替别人卖东西」。没注册 35 类的电商品牌,等于把主营业务让给别人。
下面按「核心必注 / 重要建议 / 防御按需」三档优先级,列出电子商务与直播行业该注册的商标类别,以及每个类别下最常用的商品/服务项目(括号内为商标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标准编号,可直接用于申报)。
「为他人推销」「在线市场」是电商与直播带货的法定核心类别——平台招商、代运营、带货都在 3503 群。
最常用商品/服务项目:为他人推销(350071);通过短视频为他人推销;为他人推销商品和服务;通过发行和管理贵宾卡为他人推销;通过分发印刷品和促销竞赛为他人推销商品和服务;市场营销(350106);定向市场营销(350150);电话市场营销(350107)。
自有 App、小程序对应的可下载软件在第 9 类。
最常用商品/服务项目: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090717);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C090142);用于虚拟环境的可下载应用软件(090934)。
直播推流、视频传输服务在第 38 类。
最常用商品/服务项目:信息传送(380004);电子信息传送;数字信息传送;电子信息传送服务。
自建仓储物流的,运输配送在第 39 类。
最常用商品/服务项目:运输(390048);物流运输(390101);运输经纪(390073)。
对外提供平台技术服务的 SaaS 形态在第 42 类。
最常用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平台的开发(420249);平台即服务(PaaS)(420248);基于虚拟现实工作协作的软件平台托管(420303)。
主播艺名、直播间名称同样建议注册(已被大量抢注);跨境电商在目的国提前布局,防止海外仓备货后被当地抢注者卡关。
每个类别下的完整类似群,可用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在线检索;15 个行业的对照总表见常见行业商标保护指南。拿不准自己的业务该保哪几类,可以把主营业务发给博纳顾问,免费出一份《商标类别布局建议书》。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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