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年度可归集研发费用 100 万元 → 据实扣除 100 万 + 加计扣除 100 万 = 税前共扣除 200 万元
相比不享受政策,可少缴企业所得税 25 万元(100 万 × 25%)
注:实际金额以企业真实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与适用税率据实计算;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 200% 税前摊销。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
居民企业,除以下负面清单行业外均可享受: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软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科技型企业均在适用范围内。
你的研发投入,该拿的加计扣除拿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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