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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申报?比例是多少?

录入编辑:博纳财务 | 发布时间:2026-09-1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摊销。无需审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预缴或汇算清缴时在电子税务局申报。

直接答案:比例 100%,长期实施,无需审批,电子税务局申报即可享受。

一、政策要点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7 号):

·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 100% 税前加计扣除;
·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税前摊销;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怎么申报(三步)

1. 日常归集:按研发项目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2015 版样式继续有效),归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摊销等费用;
2. 申报享受:预缴或汇算清缴时,在电子税务局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无需税务机关审批
3. 留存备查:立项决议、辅助账、归集表、成果资料等留存备查,保存期按税法规定执行。

三、能省多少(举例)

某企业年度可归集研发费用 100 万元:据实扣除 100 万 + 加计扣除 100 万 = 税前共扣除 200 万。按 25% 税率计算,相比不享受政策可少缴企业所得税 25 万元。实际以企业真实研发费用与适用税率据实计算。

四、常见误区

· 「我们是小微企业,没有高新资质,不能享受」——错误。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相互独立,负面清单行业(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娱乐)以外企业均可享受。
· 「研发失败了费用就白费」——错误。失败的研发活动费用同样可加计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

博纳财务提供研发费用归集规范化辅导:辅助账搭建、口径复核、申报复核、备查资料整理。详询 0571-889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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