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是大征期:因国庆假期,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10 月 26 日(周一)。除了常规的增值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三季度预缴,有研发投入的企业还有一件容易被忽略的事——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在本次预缴申报时提前享受,不必等到明年汇算清缴。
· 增值税及附加:一般纳税人报 9 月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报三季度所属期;
·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代扣代缴):报 9 月所属期;
· 企业所得税:三季度预缴申报;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季申报税种:三季度所属期。
以上申报截止日统一为 10 月 26 日(税总办征科函〔2025〕64 号)。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纳税信用,建议提前 3-5 天完成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1 号),企业在 10 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具体怎么操作:
· 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第 22 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明细行次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金额;
· 按前三季度研发费用情况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资料一并留存备查(无需报送税务机关)。
办理方式仍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前提是研发支出辅助账已经规范建立、费用归集准确。
问:10 月预缴时没来得及享受,是不是就错过了?
没有。10 月预缴期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办理 2026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权益不受损失,只是税款时间价值不同。
问: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这次能享受吗?
不能。预缴环节只开放到「前三季度」,四季度研发费用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问:研发辅助账不规范,能先享受再补账吗?
不建议。「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是享受优惠的前置条件,辅助账不规范就选择享受,后续核查风险远大于提前享受的税款收益。账先规范,优惠再落袋。
研发辅助账是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共同的地基,越早规范越主动。三季度预缴窗口到 10 月 26 日关闭,有研发投入、辅助账尚未规范的企业建议本周内启动梳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导与代理记账咨询 0571-88993419。